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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原生态”

1999-06-16 来源:中华读书报 陈涵平 我有话说

“原生态”一词是90年代文学词典中的流行语,始作俑者是那些倡导“新写实”的小说家们。作为一种标举“绝对真实”和“纯粹客观”的创作倾向,“原生态”在持久的热闹中并未获得小说界的普遍认同。小说回归“原生态”到底有多少属于创新的价值?作家成为“零度感情”的叙述者是否消解了创作主体的作用?等等,都还是一些众说纷纭的问题。尽管如此,“原生态”一词仍如魅力四射的靓女一般获得众多人等的青睐,如近日中山大学出版社推出了一套冠名为“原生态散文”的系列丛书,就将“原生态”与散文联姻,并声言这种撮合更加“门当户对”,由此大大扩展了“原生态”的涵盖范围。

细究起来,散文的“原生态”似乎确比小说的“原生态”更符合自身的文体特点,因为在文学诸文体中,散文大概是最具私人化也最具个性化的文体。这一点是小说所无法比拟的。作家在进行小说创作时,虽然也必须动用自己的经验积累、甚至切身体验,但由于这种文体的制约,他必须接受外在世界赋予自身的某种规定性而隐藏一个真实的自我,这时候的小说家应该是一个充分社会化了的人,他在小说中表现出的所有的痛苦、忧郁、欣喜、激动,从根本上说并不属于他自己。因此,所谓小说的“原生态”只能是经过作家自觉或不自觉“过滤”后的“原生态”,是不可能达到本真状态的二手货色。散文则不同。跟中国的禅一样,散文这种古老的文体是一种最见性的艺术样式。只有在散文面前,作家才能最大限度地去掉他在写作小说时的那种必不可少的矜持或矫情,也才能最太限度地剥去作为作家的那身“为杜会而容”的装束,从而以一种非常现实化的方式对自己私人经验进行挖掘、寻觅和复现,并在散文中以一种贴近生命本质的情绪体验确证自我作为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由文体赋予的直截了当、毫不遮掩的自我表现优势,恰恰是到达“原生态”的最大保证。可以说散文是一种最能“还原”的文学样式,散文的“原生态”也就比小说的“原生态”更具有文体意义上的合理性。

然而就像“原生态”小说有沦为暴露“绝对隐私”的工具趋势一样,散文的“原生态”会否染上现今流行的文坛“窥阴僻”或“露阴症”呢?玩赏上述“原生态散文”系列中的几本集子,觉得这种担心暂时尚属多余。这几本散文集(程丹梅的《是我的朋友跟我走》、程黧眉的《梦里又飞花》,莲子的《在那醉人的一瞬》)写的大都是个人生活中的爱情、亲情和友情,以及这些情感沁入心灵后的微妙体验和细腻感悟,它们是挚爱时的欢乐、归家时的冀盼、初嫁时的紧张与喜悦、分娩时的痛苦与心醉——在每一处字缝里敞开的都是一扇扇通向自我情感或心灵极深隐处的幽门,这些应该说是典型私人化的内容。然而这些个体化的描写却没有塑造不可传递、无法重复的“绝对自我”,而是在充满个性的存在中渗进了个性和普遍性的因素,即通过实实在在的私人化体验和感悟浸润出广阔人生的真义,这样,文章就在个性与共性的结合中寻找到了蕴满意义的价值区域,开掘出普泛人生的真谛,从而使整个文本内容既充满私人化的真切和厚实,又洋溢大众化的亲切和体认,在个人和大众之间构建了富有深度的诗意空间,然后填充进许多审美化的存在形态。应该说这是我们所提倡的散文的“原生态”。事实上,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任何物种的存在都摆脱了孤独“个案”的支撑,而是依赖群体的共现。我们周围的世界因此并不存在纯然无类的个体,个体都生存于群体之中,任何个体并都包含了群体的共性,这是哲学上的常识。因此“原生态”决不等于绝对的私人化或主观性。同样,“原生态”作为事物的本真存在状态,在人类的注目中理所当然是美丑并存、媸妍共现的,就如同大自然中有美丽的花也有平庸的草一样。因此“原生态”又并等于丑,“原生态”文学并不等于“暴露文学”或“卖丑文学”。一身旗袍激起的逸兴、独自在家引起的诗思、几支玫瑰送来的感动——这些上述文集中叙写的动人的真实无法不使我们想到自身生活的某一难忘瞬间,在此作家们将自己当作“范例”或“模板”,用充满魅力的文字向我们芸芸众生宣示了生活本有的美好。因此,散文的“原生态”应该是以表象的私人化反映本质的普遍性,在个体的生活中显现大众的审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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